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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内容

(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有关要求,根据基本指标和补充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学校2025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报告

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填写学校经济活动所涉及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债务、对外合作、科研、非学历教育办学等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形成《学校202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工作要求

(一)组织分工

依据《曲靖师范学院内部控制操作规范》曲师党20266文件规定由审计处牵头完成内部控制评价,财务处牵头完成内部控制报告,各二级单位对相关业务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

(二)工作流程

1. 收集材料

各相关部门、学院依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资料准备任务分解清单》(附件1)收集相关材料,在材料明细栏补充相关材料信息,以PDF文件格式提交,并于318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审计处朱平老师(联系电话:18187233770)。

2. 内部控制自评

审计处根据收集到的材料,牵头依据《内控评价基层单位数据》(附件2)开展内部控制自评,并320日之前通过系统将自评结果和支撑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厅进行复核。

3. 省教育厅复核

省教育厅将在324日前完成复核工作。学校收到复核意见书后,应根据复核发现的问题补充整改措施。若存在复核发现的问题,需由评价填报人员补充针对这些问题的整改措施。

4. 编制内部控制报告

教育厅复核通过后,财务处牵头330日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应涵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省教育厅复核意见。

其他说明

上述工作完成后,省教育厅将选10家单位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抽查,选取3家高校开展现场核查。请各相关部门(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精准报送资料,以确保学校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资料准备任务分解清单

附件2:内控评价基层单位数据

 

曲靖师范学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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