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曲靖师范学院财会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曲师校〔2025〕29号)要求,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处决定2026年全面实施财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财务处作为主责部门,将通过内设财会监督组开展日常监督,统筹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及重点;各部门(学院)需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本部门关键业务、岗位的风险防控。
二、聚焦监督重点
2026年将重点监督三方面内容:一是预算管理的资源配置、执行及绩效情况;二是会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票据、虚构业务等违规报销行为;三是国有资产、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经济活动。
三、强化结果运用
依托预约报账、预算绩效一体化系统开展数字化监督工作,推行预算绩效与报销行为的扣分制评价。扣分结果会在“曲师财会监督数据库”中实时更新,全体教职工均可查询与自身相关经济活动的扣分情况。评价结果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财会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第五章执行。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配合,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
1.曲靖师范学院财会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2.“曲师财会监督数据库”查询说明
财务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