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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2-16 10:11 次浏览作者:

各学院、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2024年预算执行和年结账决算工作,保障2025年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启动,根据相关规定,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报账及启动报账时间

学校自2024年12月20日起停止报账,如有特殊、紧急业务,请及时联系财务处办理。2025年具体报账日期根据决算情况另行通知。

二、跨期票据的处理

停止报账后发生的2024年业务票据可延至2025年4月前报销以外,2024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跨期票据在2025年及以后年度不允许报销。

三、往来款项清理

(一)借款核销的处理

有借款挂账的个人,应于停止报账前持相关票据预约报账核销借款(校外学习人员应及时寄回相关票据委托校内人员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要求核销或还款的,2025年开账后依据借款预约单上的本人承诺从本人工资薪酬中扣回款项;已经超过12个月尚未核销且无正当理由的,自2025年1月起从工资薪酬中扣除。与上述扣款相关的跨期票据按第二项要求办理。

(二)个人承担社保、个人所得税及公积金清算

2024年度个人承担社保、个人所得税及公积金部分清算退补款原则上从工资中进行退费和补扣,个人工资不足补扣金额的,应按要求及时向财务处全额交款。个人所得税如因计算误差退回而未完成纳税义务的收入事项,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时自主申报汇缴。

四、财政拨款及非财政资金预警项目的处理

经书面、电话预警告知的财政拨款项目,2024年结束时省财政厅核销收回用款额度的,财务处同步收回校内执行预算,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停止报账决算日前安排使用完毕。

非财政资金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财务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合同协议约定等实施项目管理,对超期项目清理、收回预算等。

五、决算信息报送

全日制学生、留学生、函授生数据、人事数据、资产数据由相关部门按决算要求格式和时间协同财务处报送。

六、收费截止及开通日期

1.全日制学生、留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函授生学费从2024年12月25日停止网上缴费、APP缴费、人工收费及代扣,2025年1月2日开通收费;

2.体育学院场地管理费从2024年12月28日停止收费,2025年1月2日开通收费。

3.后勤基建处饭卡、热水卡、水电费、学生宿舍损坏维修赔偿费2024年12月29日停止充值、缴费,饭卡、热水卡2025年1月1日开通充值, 水电费、学生宿舍损坏维修赔偿费2025年1月2日开通收费。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通知要求,统筹时间节点,安排好报账、缴费等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年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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