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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0:19 次浏览作者: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2023年预算执行和年终结账工作,保障2024年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正常启动,根据相关规定,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报账及启动报账时间
学校自2023年12月20日起停止报账,如有特殊、紧急业务,请及时联系财务处办理。2024年具体报账日期根据决算情况另行通知。
二、跨期票据的处理
停止报账后发生的2023年业务票据可延至2024年4月前报销以外,2023年及以前年度发生的跨期票据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不允许报销。
三、往来款项清理
(一)借款核销的处理
有借款挂账的个人,应于停止报账前持相关票据预约报账核销借款(校外学习人员应及时寄回相关票据委托校内人员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要求核销或还款的,2024年开账后依据借款预约单上的本人承诺从本人工资薪酬中扣回款项;已经超过12个月尚未核销且无正当理由的,自2024年1月起从工资薪酬中扣除。与上述扣款相关的跨期票据按第二项要求办理。
(二)个人承担社保、个税及公积金部分清算
2023年度个人承担社保、个税及公积金部分清算退补款原则上从工资中进行退费和补扣,个人工资不足补扣金额的,应按要求及时向财务处全额交款。
四、财政拨款预警项目的处理
经书面、电话预警告知的财政拨款项目,2023年结束时省财政厅核销收回用款额度的,财务处同步收回校内执行预算,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停止报账决算日前安排使用完毕。
五、决算信息报送
全日制学生、留学生、函授生数据、人事数据、资产数据由相关部门按决算要求格式和时间协同财务处报送。
六、收费截止及开通日期
1.全日制学生、留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函授生学费从2023年12月25日停止网上缴费、APP缴费、人工收费及代扣,2024年1月2日开通;
2.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学生上网费、体育学院场地管理费,从2023年12月28日停止收费,2024年1月2日开通收费。
3.后勤基建处饭卡、热水卡、水电费、学生宿舍损坏维修赔偿费2023年12月29日停止充值,饭卡、热水卡2024年1月1日开通充值, 水电费、学生宿舍损坏维修赔偿费2024年1月2日开通充值。
请各学院、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统筹时间节点,安排好报账、缴费等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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