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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服务委托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

有效防控学校经济活动风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及《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云财会〔2020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曲靖师范学院进行全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委托评估工作内容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涵盖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两大领域。在学校层面,评估重点包括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的编制与报告、信息系统安全,以及其他需关注的事项。在业务层面,评估则聚焦于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债务管理、对外合作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以及非学历教育办学等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多个方面。

二、委托评估工作要求

(一)委托机构

评估机构(受托方)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云南省颁发的相关内部控制建设指导文件,确保评估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客观公正。评估机构应组建一支具备财务、审计、管理等多领域专业背景的评估团队,团队成员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评估经验。

(二)评估要求

1.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文档审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收集评估证据。

2. 针对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分别设计差异化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关键控制点。

3. 评估过程中需保持与学校各部门的密切沟通,确保评估结论真实反映学校内部控制现状。

4. 最终形成《曲靖师范学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风险清单、等级评定、成因分析及改进建议等内容,并附详细的工作底稿和证据材料。

(三)评估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应提交评估工作方案给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受托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估工作;现场评估工作完成后,受托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评估报告;学校对初步评估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后,受托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学校。

三、委托形式

根据学校相关批复和会议决议,由财务处组成询价小组,邀请不少于三家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询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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