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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

20235月制定,20266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劳务费发放管理,规范劳务费发放标准和程序,根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国家版权局201411号令)、《云南省省级财政个人劳务服务类支出预算定额标准(试行)》(云财评审〔201641号)《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7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务费,是指向校外人员发放的讲座(讲课、培训)费、项目评审费、项目论证费、专家咨询费、审稿费、稿费,以及其他专项劳务费。除上述费用外,不得向校外人员发放其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三条 学校对各类劳务费(税前)的发放标准设定上限,实际发放金额应依据工作量在标准限额内确定。上级部门另有文件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学校聘请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政府机关、行业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举办讲座、讲课、培训,其讲座(讲课、培训)费执行以下标准: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正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副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中级技术及以下职称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50讲座讲课培训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座(讲课、培训)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费

 各二级单位因需向上级或学校报送结果,开展项目或学生竞赛等评审活动并邀请校外人员参与的,其评审费执行以下标准:

正高职称人员不高于800/·半天其他人员不高于500/·半天同一事项的评审,劳务费发放时长一般不超过2天。

各二级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需开展项目论证并邀请校外人员参与活动的,其论证费执行以下标准:

校级以上项目论证不超过600/·半天,校级项目论证不超过400/·半天。同一事项的论证,劳务费发放时长一般不超过2天。项目论证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

 因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需要,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临时聘请校外专家开展咨询活动的,其咨询费执行以下标准: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标准为2250-360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为1500-2400/·其他专业人员标准为900-1200/·

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及其管理的相关人员。非项目(课题)类的一般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咨询费。

专家咨询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通讯三种形式。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会期

组织形式

半天

不超过两天

含两天

超过两天

会议

按照本所规定标准的60%行。

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本所规定标准50%执行。

现场访谈或者勘察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本办法所规定标准的20%—50%执行。 

 我校主办的期刊邀请校外人员对论文进行审稿时,学校向其发放审稿费;校外人员在我校主办的期刊发表论文时,学校一次性向著作权人支付稿费。审稿费和稿费执行以下标准:

审稿费限额标准:高级职称人员200/·篇,其他专业人员150/·篇。

稿费限额标准:一级、二级教授每千字300元,三级、四级教授或博导副教授每千字200元,副教授每千字100元,其他专业人员每千字80元。

 除上述劳务费外,项目(课题)为完成特定工作,以日薪形式向未签订劳动合同、短期或临时聘用的校外编制外人员支付的服务报酬,以其他专项劳务费形式发放。其他专项劳务费执行以下标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标准为800/·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标准为500/·天,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标准为300/·天。其他类临时用工标准为150-200/·天。工作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实际工作时长与法定工作时长(8小时/天)的比例折算发放。同一事项临时用工的劳务费发放,每月一般不超过10天。

劳务费的发放应确保业务真实、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经办人在邀请校外人员开展相关活动前,需通过OA系统提交劳务费发放申请并经项目负责人(教学或科研项目)、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

十一 劳务费的发放需通过学校财务预约报账系统办理,经审批通过后,款项将转账至个人银行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 校外人员劳务费的报销须提供下列材料,并准确提供收款账号相关信息。

(一)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曲靖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申请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曲靖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附件2)。

讲座讲课培训的发放还需提供专家资质证明、讲座通知(海报)、课程表、讲座照片等佐证材料。

)项目评审费、论证费的发放还需提供评审或论证内容、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此外,参加项目评审的正高职称专家,还需提供其资质证明。

咨询费的发放还需提供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材料、专家资质证明、咨询内容纪要、咨询成果、邀请函、签到表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审稿费的发放还需提供审稿相关材料;稿费的发放还需提供已发表论文清单、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

(六)其他专项劳务费的发放还需提供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相关工作任务说明(含劳务内容、服务时长、工作事由及工作量依据等)、有关照片等佐证材料。此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十三 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日常考核,确保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规性。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

十四 项目负责人应接受国家管理部门、项目拨款单位及学校纪检、审计、科技、财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十五 本办法所指校外人员,系指校内教职员工、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以外的其他各类人员。

十六 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如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规范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曲靖师范学院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办法》(曲师校202316)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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