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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费及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组织的选课以及学生处安排的住宿情况,财务处已进行相关费用计算,现正式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费及住宿费的收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纳费用类型

(一)学费

学校自2022级开始已全面启动学分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甲类课程学分数×甲类课程标准+乙类课程学分数×乙类课程标准,根据该学期所选课程据实缴纳。

(二)住宿费

根据个人床位及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住宿费用。

二、费用核对及缴纳

所有学生(包括在校外实习学生)于9月14日前核对数据,在核对期内冻结缴费功能。9月15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学生需在此期间完成学费及住宿费的缴纳工作(2025级四年制本科生根据选课情况相应延后)。

缴费渠道:微信关注“曲师财务”公众号,通过“学生专栏”点击“微信缴费”,输入用户名(学号)密码(初始密码:Qjsy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即可缴纳费用登录缴费平台(https://cwpay.qjnu.edu.cn)进行缴费。

三、其他说明

(一)助学贷款及缓缴情况

申请助学贷款务必在学工系统助学贷款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助学贷款到账后由财务处清算扣抵,清算余额退至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因临时困难需要缓缴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中按程序申请,困难解除后及时缴纳费用。

(二)电子票据

在缴费成功后30分钟内会自动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学生在缴费平台或微信票夹中可自行查询下载使用。

(三)费用结算

退学、休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学生按学期在校修读天数结算学费。退学、应征入伍等离校以及在不同收费标准宿舍间调整住宿的,按学期剩余住宿天数结算住宿费。未办理学籍异动或退宿手续(或已办理退宿但仍占有床位)依然会产生相关费用。

(四)咨询方式

数据核对有异议,可根据情况进行咨询。所选学分及课程咨询(本学院教务老师,或教务处崔老师 8998623),住宿费咨询(学生处刘老师15331576596),收费标准、缴费方法、财政电子票据等咨询(财务处王老师  899862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处

                            2025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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